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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会计用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会计用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02757FW00180194)一、更正内容详见补充内容文本二、其他公告内容项目编号:ZZ02757FW001801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会计用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
招标方式:2020-09-21 10:00
报名截止时间: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9-11 15:03:0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会计用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2757FW00180194)
一、更正内容

详见补充内容文本

二、其他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ZZ02757FW0018019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会计用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会计用品供应商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会计用品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 2.3主要采购内容:入围3家会计出纳用品单位,负责供应分行辖内包含异地行在总行入围范围以外的相关会计出纳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复点机、装订机、捆钞机、字符叠加器等及机具的维保工作(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除外); 2.4入围合作期:入围合作期限拟定2年,合作期内分行有权根据后评价情况、分行招投标工作安排等原因提前中止合作,合同到期后视供应商考核评价情况可有条件续约1年。; 2.5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3投标人具备相关的银行业会计出纳用品供货经验,且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8月-2020年8月)具有两项合同金额5万(含)以上银行业同类项目的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9月09日至2020年09月15日,每日0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4.1.2营业执照; 4.1.3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对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 4.1.4信誉要求无违法违规行贿犯罪行为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1.5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及资格要求全部内容,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一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586872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8716666